铭賢夜中學2002, 經濟科, 預科文科班, 香港高級程度会考, 黃耀文,
黃耀文說, 討价还价的时候, 賣方給出一个邀約, 買方不承价, 付出一个反邀約, 直至到交易完成, 或者告吹, 法律上不会有反反邀約, 因為这会形成無限后退, 沒有逻輯可言, 深圳喜欢討价还价, 香港沒有这股风气, 因為香港人都是食大茶飯的人, 不象深圳那么小家子气, 錙銖必較, 講返經濟, 經濟學和法律學息息相关, 法律是約朿經濟行為的, 例如实施租金管制时的鞋金行為, 就受到防止賄賂条例約朿, 收受回佣, 围标, 同样犯法, 林业宏說, 法律不外乎人情啫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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