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2月26日 星期一

香港的楼花制度

在香港, 買楼本來不是分期付款的, 只能一整层一整层的買, 上一个世紀60 年代, 香港立法局修改法例, 容許買楼花, 何鴻燊和霍英东馬上投資房地產, 在佐敦道和彌敦道交界的地方建造华丰大廈, 分十年期, 置业人士可以買楼花, 地产發展商很快就获得大量头寸, 起初, 还有些法律界的律師和大律師反对, 担心出現烂尾楼, 担心出現泡沫經濟, 殖民地港督沒有接納法律界的高見, 一时之間, 楼花制度远至元朗区, 有如雨後春筍, 遍地幵花,

0 個意見:

張貼留言

訂閱 張貼留言 [Atom]

<< 首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