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8月6日 星期一

(法庭新聞)民哥單案入左罪,一審判決罪名成立,正排期上訴至高院上訴庭,八月公布最新消息,一係判感化,一係判緩刑,一係判社服令,一係判罰款$了事,(西鐵路訊通:實習記者蘇凱Sing )

(法庭新聞)民哥單案入左罪,一審判決罪名成立,正排期上訴至高院上訴庭,八月公布最新消息,一係判感化,一係判緩刑,一係判社服令,一係判罰款$了事,(西鐵路訊通:實習記者蘇凱Sing )

3 個意見:

2018年8月9日 凌晨3:56 , Blogger 刘明华 提到...

《大師爺信箱》

黃大狀:「普通襲擊案也要審四年?其實,此案案情簡單,過程在立會議事廳發生,大部分都有錄映片段,民哥多年之前,在紅隧口以大哥大手提電話,襲擊一名與他爭執的本地人,後來,被襲擊者同意撤消控罪,大抵是民哥願意賠償湯藥費用$,今次梁振英沒有受傷,可能會同意和解銷案,也說不定呢?

 
2018年8月10日 凌晨3:45 , Blogger 刘明华 提到...

《一號皇廷》

辯護律師:「法官大人!請閣下付出最大的同情,憐憫這位年近七旬,體弱多病的被告,他是民選的市區立會議員,受任以來,接受市民投訴,又提供法律咨詢,夙興夜昧,為民請命,深得市民愛戴,多年以來,無功都有勞,而且,他是基督教徒,不會做壞事,事發的時候,被告一時情緒激動,做出了一項異常愚蠢的舉動,事出突然,投擲小杯子的時候,並非蓄意地瞄準受害人,而受害人亦沒有表面傷痕,也不驚慌,反而含笑拾起地上的碎片,放在桌子上,懇請法官大人輕判!」

 
2018年8月11日 晚上7:22 , Blogger 刘明华 提到...

後來,高院法官未有判民哥即時入獄監禁,律師團認為今次旗開得勝,與被告一起上館子飯聚慶功,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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